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三十条已修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变更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