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集贸市场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利交易、方便生活;集市贸易活动应当自愿平等、等价交换、诚实信用;集贸市场管理应当依法、公正、规范,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