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文物征集活动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自征集活动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文物征集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告备案。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