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粮食应急预案启动机制,动用储备粮保证应急供应:

(一)本辖区内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储备粮的其他情形。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