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第二章 储备规模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对地方粮食储备的规定,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情况,确定和调整自治区储备粮规模和品种。自治区粮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自治区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每三年核定一次,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