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砂石以及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密闭,不得遗撒、泄漏。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