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监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禁止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禁止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后桥,禁止利用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后桥等配件拼装农业机械。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