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章 养殖和捕捞第二十条已修改设置渔具、种植水生植物,不得影响航运和行洪。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