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二十四条已修改体育训练单位选招运动员和组建运动队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