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服务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消费环境,及时处理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举报投诉。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和非法集资等行为,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