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选举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选举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一般应当分别划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