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二十条已修改县级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以各选区的人口数为基础,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选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