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技术交易条例/第二章 技术交易第十条已修改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和保护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方式完成技术交易。经认定以技术入股方式完成的交易,属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部分,可以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