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五章 服务性经营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服务性经营和有偿服务的收入,主要用于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部分用于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奖励有成绩的农业技术人员。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