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国家设置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农业技术所需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给。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推广农业技术的基础设施、专项投资应当根据财政收入、资金来源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