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本办法;(二)部署、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四)解答选举中的有关问题;(五)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六)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