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废止违反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25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