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需要表决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本次会议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进一步研究后向主任会议报告,并由主任会议提请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