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四条已修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并且附有关资料,在会议举行的10日前送达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