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第二十六条已废止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培训。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