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经常通过非封闭式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车辆或者收费站所在地一定范围内的车辆,可以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申请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一次性优惠交纳车辆通行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给予办理。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财政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