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报关企业应当登记客户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和经办人的个人信息,校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品名、数量,配合海关或者公安机关查缉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