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