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条有效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