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提出确定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