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监督与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已修改农业机械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农业机械运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当地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