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八十二条已修改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因破产、解散、被撤销等原因注销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保修金本息余额提存。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