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五十七条已修改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