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前,各代表团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进行审议,并对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