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工会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