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学校和教师不得向未成年学生滥收费用、实物,摊销学习资料或者其他物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