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二十七条已修改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发放统一的选票,选票上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以提名人数多少的顺序排列,竞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候选人、竞选人姓名相同,选票上应当有区别标示。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