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障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和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