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第十二条有效凡发生涉及民族关系的事件,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控制事态发展,及时调查处理,不得拖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