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九条已修改山区、丘陵区、风沙区损坏地貌植被或者水土保持设施,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对全区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每五年对下列事项进行公告:(一)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三)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对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