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开发区内的企业应当执行国家会计和统计法律、法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开发区内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经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证明。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