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