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构配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禁止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禁止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建筑构配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