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七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应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