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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条例
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办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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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