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已修改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每使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