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知情权,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本人,并听取其意见。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