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规划建设铁路、城市道路、管线等各类设施涉及跨越、穿越或者并行于公路的,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并按照相关规定预留改建和扩建空间。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