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