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鼓励省内外一切组织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伙、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投资方式,在本省从事农业机械的科研、生产、销售和维修。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