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主席团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的第一次会议,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从主席团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大会各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若干人。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会议日程、表决议案的办法、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以及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