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章 特定问题调查第五十七条已修改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材料。提供情况和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情况、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0月8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