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县蒙古族学生升入初中、高中时,加试蒙文,其成绩计入总分。县内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升入初中、高中时,要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9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