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修改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集邮、邮政用品用具等邮政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邮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受理用户的申诉、举报,并自接到申诉、举报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