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盐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本行政区域内分装、储存、购销或者使用盐产品进行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二)对涉嫌违反盐业管理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必要时可以查阅、抄录、复制合同、票据、账册等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